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 (项目编号TJRD-2025-B-01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4月11日
点击登录查看 天津市**** 发布日期:**** 项目概况 天津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0万元 最高限价:13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本办法和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含报表)或本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3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出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递交磋商响应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1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2 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代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公司邮箱(便于及时准确地接收相关资料和文件)。 2、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点击登录查看和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芳洲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