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沟港4号泊位经营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4月14日
纳溪沟港4号泊位经营项目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有关补遗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 五、合同金额、支付方式“3、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实行提前支付,按先付后用的原则执行。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首次半年的经营费用,此后中标人至少提前15日向招标人支付下一次半年的费用。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发票品目:装卸或仓储)。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修改为:“3、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实行提前支付,按先付后用的原则执行。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季度的经营费用,此后乙方至少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的费用。甲方向乙方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发票品目:装卸或仓储)。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招标人: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纳溪沟港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