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双汇禽业有限公司废饲料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阜新2025年04月18日
一、招标日期:****上午9:30
二、招标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三、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四、标的物:废饲料(详见附件图片)
五、标的物数量:约16.5吨(以实际过磅为准)
六、标的物金额:中标单位须按照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高价中标(详情电话咨询)
七、招标办法:本次招标一次性销售,投标单位不缴纳保证金,过磅后钱货两清。
八、报价方式,现场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标的价,第一次报价最高价为第二次报价的标的价,第二次报价等于或高于第一次的最高价,第二次报价最高价为中标价格。若第一次报价不足三人时,经现场评委同意转为议标。
九、招标物资相关原则:废饲料是落地到鸡粪上面的饲料,不能作为饲料销售,中标单位严禁将该批废饲料作为动物饲料食用,由于中标单位处置不当,作为动物饲料处置,造成第三方生物资产受损的,与发标方无关。
十、招标要求:
1、招(议)标资格确认
招标单位凭身份证和相关资质复印件方可参与本次竞标。参加招标时一个营业执照一家人只能一个人参与招标(委托时一个工商营业执照只能委托一个人且委托的证明和营业执照必须加盖红印章或委托人的签名按指印)。
2、身份确认
参加招(议)标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和足够金额保证金等相关有效证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如不是公司法人代表,必须携带公司法人出具的招标委托书(单位签字盖章有效)及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纪律
①、招标时客户应按照废旧物资招标顺序进厂,不参与该废旧物资的在外等候通知。
②、招标过程中禁止随便出入、大声喧哗、相互协商、抽烟、拨打手机等。
十一、中标要求
合同签订:本次招标废饲料为一次性销售,由会议纪要替代合同,不再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十二、废旧物资销售:废旧物资销售范围按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十三、本招标所有解释权归双汇发展销售招商招标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邮箱: ****@.com
联系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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