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恰如牦牛养殖基地智慧牧场建设项目-项目信息
全部类型甘肃甘南2025年04月21日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李恰如牦牛养殖基地智慧牧场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碌曲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碌曲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88.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李恰如牦牛养殖基地智慧牧场建设项目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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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88.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李恰如牦牛养殖基地智慧牧场建设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5216XU-****-008374-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5.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标段内容: 李恰如牦牛养殖基地智慧牧场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