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西藏公司2025-2026年10米以下塔桅项目_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5年04月22日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 项目概况:中国移动西藏公司2025-2026年10米以下塔桅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8元(含税),****.00元(不含税)。
1.1.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全区预计附墙抱杆180套,配重抱杆110套,塔桅支臂280根,9米H杆500座。(本项目包工包料,均含塔桅、H杆设计、材料、安装配件及接地装置、运输、施工)(具体采购内容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1.1.3 质量要求:合格;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要求。
1.1.4 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
1.1.5 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订单下达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及安装)
1.2 为保证本项目的连贯性、完整性,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金额:折扣系数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00%,高于该限价的对应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抱杆 | 根 | 570 |
标包1 | H杆 | 根 | 500 |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 纳税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类似项目指:抱杆、H杆、塔桅支臂等,须包含施工部分,纯供货类的业绩不予认可为同类型)。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投标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4 资质要求:(以下资质有效期应涵盖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住建部建筑企业资质改革及过渡,可用新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应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5 投标人须提供一名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1)以上人员还需提供对应的以下证明材料:①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③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④相关人员在****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若应答人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等证明材料)。
(2)上述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的,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
(3)提供人员须签订至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人员,所更换的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等或以上资质条件的人员。且更换前必须将所更换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甲方备案,并经甲方合同执行部门和区公司需求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后才可执行。
2.6产品检测或认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须提供该检测机构的官方网站的网址及查询截图,如果官方网站查询不到结果,请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证明文件并加盖该机构的公章和联系电话,否则否决其投标。
2.7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产品制造商或取得对本项目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需提供产品品牌及型号);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产品授权函(需提供产品品牌及型号),及与制造商的代理销售协议或经销协议或产品经销商合作协议或预购合同等。
备注:若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决代理商,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决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
2.8 信誉要求: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s:****)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s:****)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
(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5)被点击登录查看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
注:对出现上述第(1)、(2)情形的供应商,若处罚为暂停投标资格的直接否决,若处罚为罚款等其他形式的不予否决;对出现上述第(3)、(4)、(5)情形的供应商,直接否决。
2.9 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6)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的,应清晰并方便辨认,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州市****
联系人:董渝垭、翟慧丽、王天宇、龚涛
电 话:****、**** (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qq.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1.1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购买文件工作,并保证给招标人预留合 理时间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投标人未预留合理的时间,使招标人未及时确认投标人 招标文件购买工作的,最终导致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2 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 人提出申报。
11.3 特别提醒:为不影响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请及时阅读《关于投标人全面切换 CMCA 证书服 务的通知》并尽快按要求完成切换,网址连接为: https:****/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