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路(潭州大道-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澄清答疑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长沙2025年04月24日
公告详情
各潜在投标人:
清风路(潭州大道-新城大道以西,含清风路湘江大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
公告的规定时间(****17:00)截止。
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
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
责。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2.2.4(1)“类似工程业绩”条例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5年内承担过一个最大单跨不小于252米的涉水桥梁工程设计业绩”,请问在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的,由施工单位牵
头的EPC项目中,设计单位100%承担了此项目桥梁的设计内容工作,那这类项目是否可以作为符合评分要求的业绩获得加
分。
答:EPC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100%承担的设计业绩,符合评分业绩的加分要求。
问题2:投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八、服务费用清单”要求提供1.服务费用说明和2 . 服务费用清单,而本项目投标
为“折扣率报价”,第八节是仅填写“本项目不适用”还是仅需要在2 . 服务费用清单“按照设计费用“1791.31万元×折扣率”填写费
用”,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服务费用清单中单位
为%。
问题3:第三章 评标办法设置企业信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计1分,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
记录扣0.5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本条款是否仅需要提供承诺函方式即可?还是通过其他途径证
明,若有,请提供查询路径或查询方式。
答:不良行为记录按湘建建〔2021〕9号执行,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提供相关无不良行为
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该项按0分计取。
问题4:附件资料中建议补充方案及工可设计过程中的评审专家意见、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及政府主管部门对方案的批复或
相关意见等。
答:补充提供《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