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25年4月28日青海省市州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青海黄南2025年04月24日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举行市州级政府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交易时间为****下午15时,总数量4000吨,品种:小麦。
二、标的清单
标的号SCXMHNZ2502 ,数量:4000吨;产地要求:新疆地区****
三、运输方式:采购数量为4000吨,散装运输,送货到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
委托方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四、数量及质量验收:
1、参加竞价交易企业必须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粮食检测机构出具的交易小麦的质量检测报告(有CMA认证),由委托方审核质量检测报告,并于竞拍当日12时前将审核结果反馈至交易中心,逾期反馈的竞价交易企业无法参与竞拍。经过国家粮食青海交易中心交易成功后,确认中标货位与供货货位是否一至,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质量要求和索证报告等。
2、卖方提供过筛清理杂质后的净粮到买方库区,买方逐车检验,青海省粮油检测防治所按1200吨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查检验和正常质量验收。买方在逐车检验时,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通知卖方进行退货处理。如果杂质超标,并且经过过筛清理后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买方可以予以接收入库,卖方承担清理出的杂质损耗数量和相应的清理费用。粮食质量分批次验收和整仓验收以青海省粮油检测防治所检验结果为准,验收不合格的小麦一律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包括:入库费用、二次搬倒费用和损耗,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费用等),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质量合格后,双方共同派员过磅检斤,以买方库区****
4、卖方提供粮食购买发票。
5、各项指标限值明细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 限值 符合标准
1 容重(g/1) ≥800 GB1351-2008一等质量要求或以上
2 水分(%) ≤12. 5 GB1351-2008一等质量要求
3 杂质总量(%) ≤1.0 GB1351-2008一等质量要求
4 杂质(矿物质) (%) ≤0.5 GB1351-2008一等质量要求
5 不完善粒(%) ≤6.0 GB1351-2008一等质量要求
6 色泽、气味 正常 GB1351-2008
7 硬度值数 ≥60 GB1351-2008
8 面筋吸水量(%) ≥180 GB/T 20571-2006
9 品尝评分值(分) ≥70 GB/T 20571-2006
10 色泽、气昧(储存品质) 正常 GB/T 20571- 2006
11 铅(以Pb计) mg/kg ≤0.2 GB2762-2017
12 镉(以Cd计) mg/kg ≤0.1 GB2762-2017
13 总汞(以Hg计) mg/kg ≤0.02 G82762-2017
14 总砷(以As计) mg/kg ≤0.5 GB****
15 脱氧雪腐镰刀球菌(ug/kg) ≤300 GB2761-2017
16 玉米赤酶烯酮(ug/kg) ≤60 GB2761-2017
特别声明:
1供方提供2024年产白色硬质冬小麦(净粮),产地新疆,已形成货位,已熏蒸。并提供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报告单。
2.以上各项质量指标中其中一项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退货处理。
3.因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暂不发货时,由供货方无偿提供小麦储存与保管,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保管费及任何费用。
3.本次采购的省级政策性粮必须是2024年新产白色硬质冬小麦。不得掺杂陈粮及春小麦,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
4.本次采购的州****
5、发货时间:要求必须以采购方通知时间为准,发货期限为30天(通知之日算起)。
6、质量索证要求:所提供的质检报告内容要真实,需提供具有CMA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质检报告内容不符合买方要求的不能參与本次交易。
四、交易方式及交易资格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交易,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交易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或青海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或(www.qhgrainmarket.com)“竞价交易入口→我要卖粮→参加竞价交易→4月28日青海省市州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专场”参与交易。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本次《交易公告》及《青海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粮食交易规则(试行)》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二)未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非会员企业,需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三)办理会员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购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交易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原件
8、企业公章
(四)新注册会员需签署《交易授权书》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交易中心将密钥、CA证书、用户代码、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分类发给会员作为参与交易的资格凭证,属会员的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密钥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六、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买卖双方按拟交易数量交纳110元/吨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4月28日12时前存入青海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并到帐。
名 称:青海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如遇问题,请致电青海粮食交易中心。
(二)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向买卖双方收取。
(三)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卖方可在交易会结束后的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将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暂存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交易中心对其暂存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并处置利息。
七、交割
(一)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发货至买方存粮点交货价格;成交后,买方可派人至卖方发货地监督发货,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发货数量以买方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收货时进行检斤检质。
(二)交割过程中,由买方出具《入库通知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卖方接到《入库通知单》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核对,查验《入库通知单》的真实性,方可发货。买卖双方对已接收的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线上填写《验收确认单》并盖章。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
八、报名时间、地点。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8日12时前。地点:国家粮食青海交易中心交易部(青海省西宁市****
九、其他。交款时间、提货时间、损耗处理及违约判定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卖双方线下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志鹏 李星辰 李伟超
电 话:****、****
传 真:****、****
国家粮食青海交易中心
青海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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