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及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购置大型移动泵车)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徐州2025年04月2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丰县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及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购置大型移动泵车) | ||
品目 | 抢险车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丰县 | 公告时间 | **** 14: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 09:30 | ||
开标地点 | 第三开标室(丰县) | ||
预算金额 | ¥7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亚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丰县中阳大道延伸段北、丰邑大道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亚楠 |
项目概况 丰县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及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购置大型移动泵车)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丰县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及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购置大型移动泵车)
预算金额:7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人民币745.00万元(其中单项最高限价为:远程供排水车1辆的最高限价为330万元、水带敷设车1辆的最高限价为320万元、自卸式排水抢险车2辆的最高限价为95万元),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丰县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及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购置大型移动泵车),包含:远程供排水车1辆、水带敷设车1辆、自卸式排水抢险车2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不含开标当月);或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联合体协议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丰县****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3eb8b3b9-1634-4afe-8f06-b0dc00fa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