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章村乡革命老区水上运动共富综合体项目(水利部分)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丽水2025年04月24日
青田县****
更正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QSL2025-12号青田县**** 作以下更正:
(一)、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7.3.5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且实行标外管理,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实际发生费用上报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并符合要求后,发包人支付实际发生费用的70% (要求提供发票、现场丈量等相关资料),最终评定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方可支付剩余款项,若不符合剩余款项不予支付。”后新增“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位支付至少50%安全生产措施费。有分包工程的,总包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分包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分包单位支付至少50%安全生产措施费,并监督使用。”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20.5 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的相关规定投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并将投保证明材料及时报发包人(监理人)。 ”修改成“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的相关规定投保农民工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及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将投保证明材料及时报发包人(监理人)。”
(三)、招标序号“QSL2025-12号”修改成“QSL2025-13号”。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1有差异之处以本更正公告1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答疑澄清文件系统下载并查看,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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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青田县水利局
2025年 0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