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竹岐乡白龙村白龙619号沥青混凝土搅拌站
全部类型福建福州2025年04月25日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万元/年) | 计租面积 (亩) | 租赁期(年)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 | 福州市**** | 412.19 | 43.81 | 5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缴交一次,采用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在竞价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15日内缴清,根据竞价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所在自然季度进行计算。自第二期起,承租人应在每自然季度前15日内支付当季度租金。承租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款项的0.0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2、租金递增方式:标的租赁物的第1、2、3年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含税)计收,第4、5年租金按第三年租金上浮5% 的比例递增。具体租金以承租人与出租方签订的《租金确认单》为准。如因收回项目用地需扣减租金,租金按合同规定相应调整以双方重新签订的租金调整确认单为准。
3、履约保证金:80万元(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仅限于开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沥青混凝土及乳化沥青等相关配套产品。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且不得擅自转租或将标的租赁物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6、权属状况:一期(30.5亩)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期(13.31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7、竞价保证金:300,000元。
8、计租面积说明:43.81亩(建筑面积4860.48平方米)。项目总用地面积根据征地红线图共43.81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30.5亩,二期用地面积13.31亩,用地面积以现状由承租人使用。
9、房屋建筑及附属构筑物概况: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按4000型产能规模建设,包含办公活动板房22间、变配电房1间、消防水箱1个、设备间1间、沥青储罐仓库1间(钢构)、混凝土搅拌车间1间(钢构)、料仓1个(钢构)等附属设施。
10、机械设备概况:装载机2台(LG855NG)、室内环保型沥青再生混合料生产线一套(一体式)(IH﹒AMP320/IH﹒PRD2000-I)、数字式汽车衡1套、实验仪器等设备。具体租赁标的详见《标的租赁物清单》。
11、标的移交期限:租赁标的物将于竞价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移交。租赁期自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场地交付确认书》及《标的租赁物清单》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算租金。
12、现有土地、房产、生产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以现状为准。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年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年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2023年11月出租方委托第三方承担后场运营服务(以下简称:后场运营服务),期限为4年(至****截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后场运营服务:负责沥青混凝土生产包括人工、配件、原材料及产成品质量内检等,不包含生产原材料及动力费等;(2)负责站内所有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日常运营维保及大中小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转;(3)严格落实以下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环保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竞价前需与出租方充分了解《点击登录查看后场运营服务采购合同》条款)。承租方同意租赁期内,承继出租方在《点击登录查看后场运营服务采购合同》中出租方的权利义务;若承租方不愿继续履行《点击登录查看后场运营服务采购合同》的,则自行与相关当事人协商解除该合同,出租方予以配合,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出租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尚有生产任务的(不高于5万吨),无论是否解除《点击登录查看后场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出租方有权让承租方按《点击登录查看后场运营服务采购合同》约定履行。
6、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因建设需求或政府规划等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所需的项目用地,扣减相应租金,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出租方原因被责令停产无法整改到位的,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标的租赁物交付:本项目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以现状承接租赁标的物。
8、租赁标的物的物业管理:搅拌站安保及保洁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承租期间承担搅拌站内所有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可由承租方直接向相关职能单位缴纳的,由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后自行缴纳,确需出租方缴纳的,由出租方代收代付。
9、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标的租赁物灭失和毁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范围内的风险、保险范围外的风险、未投保的风险。发生该等毁损灭失情形,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在出租方获得全部赔偿前,承租方在本项目下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义务以及其他义务不受任何影响。
10、租赁期内标的物的使用和管理:承租方全面负责租赁标的物内房屋建筑、生产设备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场地管理、特种设备检验、设备设施日常运营维保及大中小修等。
11、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2、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标的物相关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相关劳动人员的人身安全等法律责任,如发生任何火灾、环境破坏或其他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
13、租赁期内发生各类事故,承租人均应及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方可按照相关法律及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以及出租方的相关制度等进行处罚或处理。对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如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14、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发生及持续期间的证据,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县****
16、租赁期内,承租方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出租方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未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款项的0.0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经出租方催讨后45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7、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为租赁物及工作人员购买保险。承租方不得以未足额投保、保险合同无效、被撤销或保险人解除合同或赔付不能覆盖出租方全部损失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18、其他事项,以合同内容为准,详见合同。
19、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2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1、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于开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沥青混凝土及乳化沥青等相关配套产品。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且不得擅自转租或将标的租赁物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3)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于竞价公告报名截止前30日内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
(4)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需出具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函。
(5)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三年内未被法院判定被执行的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6)承租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7)不接收联合体参加。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竞价。
(9)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体现:沥青混凝土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10)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首期租金、竞价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11)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2、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点击登录查看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经营范围需体现:沥青混凝土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中国人民银行于竞价公告报名截止前30日内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
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函》;
⑦三年内未被法院判定被执行的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至****。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17时。
5、看样时间:****至****(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万元/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点击登录查看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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