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天津市环湖医院科研综合楼改造工程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
天津
2025年04月25日
公告详情
招标备案号:JS****6002
招标项目编号:****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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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综合楼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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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540.16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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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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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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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综合楼改造工程,改造建筑面积为 2540.16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并同步实施室外路面铺装、围墙、大门等室外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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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塔院区对面)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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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综合楼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建筑面积2540.16平方米,改造区域为根据科研和卒中学院使用功能,对部分房间布局重新划分。最高高度23.4米,最大单跨跨度7.2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本次建设内容为:外立面保温层、涂料整修翻新,屋面保温、防水更新,室内外门窗更换,给排水、暖通、电气系统重新设计、改造,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围墙、大门以及室外配套等。该项目涉及加固工程、装饰装修、暖通、电气及给排水系统等专业工程,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标段投资额****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4)正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5)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由本项目施工单位牵头,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08时30分00秒至****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4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8052。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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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法定代表人:佟小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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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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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芳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周烨、陈树锦、李曼
电话:****
传真:****
日期:****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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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负责人:佟小光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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