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农产品物流产业园项目(EPC)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宿州2025年04月25日
各潜在投标人:
砀山县****
招标公告第3.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 6 个月(投标截止日向前追溯)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保证常驻现场,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网上披露。
现修改为:
(3)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即****之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保证常驻现场,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网上披露。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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