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2025年-2027年股权投资项目专业服务机构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4月27日
中国电信集团2025年-2027年股权投资项目专业服务机构集中资格预审-标包1:律师事务所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电信集团2025年-2027年股权投资项目专业服务机构集中资格预审-标包1:律师事务所已批准,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集团2025年-2027年股权投资项目专业服务机构集中资格预审-标包1:律师事务所集中资格预审。
2.3服务地点:合同中规定的地点。
2.4项目性质:服务采购,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两年。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点击登录查看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新设企业、增资、引入外部投资者、股权转让、股权退出及企业清算等股权投资行为以及股权投资项目投后管理过程中,按照集团有关制度规定或管理要求需要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专业服务。
2.7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标包1:律师事务所 | 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服务要求:详见上述2.7条。
2.9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此标包为标包1:律师事务所。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自****至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申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未被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未因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机构禁止或限制开展相关或同类业务,未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自****至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申请人、项目团队负责人或服务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且无其他不良记录。对上述事项需提供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承诺函。
3.1.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本标包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本标包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1.6 申请人不得转借或出借资质。
3.1.7申请人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冲突(比如申请人为其他基础电信运营商总部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等)。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暂扣或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7名律师事务所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响应。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7个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032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031
项目经理:点击登录查看、马子慧、郝雯萱、刘思倩、李会猛、陈宇昕、冯耿星
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马子慧****
电子邮件:****@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中国电信集团2025年-2027年股权投资项目专业服务机构集中资格预审-标包2:会计师事务所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电信集团2025年-2027年股权投资项目专业服务机构集中资格预审-标包2:会计师事务所已批准,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集团2025年-2027年股权投资项目专业服务机构集中资格预审-标包2:会计师事务所集中资格预审。
2.3服务地点:合同中规定的地点。
2.4项目性质:服务采购,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两年。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点击登录查看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新设企业、增资、引入外部投资者、股权转让、股权退出及企业清算等股权投资行为以及股权投资项目投后管理过程中,按照集团有关制度规定或管理要求需要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专业服务。
2.7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标包2:会计师事务所 | 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服务要求:详见上述2.7条。
2.9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此标包为标包2:会计师事务所。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的其他联合体成员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自****至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申请人未因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机构禁止或限制开展相关或同类业务、未发生重大违法事件。对上述事项需提供加盖全部联合体成员公章的承诺函。
3.1.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本标包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1.5本标包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6名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响应。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6个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 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032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031
项目经理:点击登录查看、马子慧、郝雯萱、刘思倩、李会猛、陈宇昕、冯耿星
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马子慧****
电子邮件:****@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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