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内容: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按照2025年公司年度工作部署,基于制程的多体系融合运行需要进一步落实落地,促进Q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深化以“体系为框架,流程为载体”的QHSE管理体系运行新模式,持续提升QHSE管理体系运行质量。工作内容包括:专项审核1次;全要素审核1次;QHSE管理体系文件审核1次,QHSE管理体系管理评审1次;编制量化审核清单及QHSE管理体系专项工作1次,费用列支2025年安全环保支出; 服务单位应按照
点击登录查看(广东省管网公司)要求,提供QHSE管理体系审核服务(包括策划编制审核方案、审核计划、量化审核清单、审核报告,开展审核前培训、问题整改和管理改进验证、体系管理评审)。 2.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服务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广东省管网公司)在广东省、海南省辖区输油气场站 2.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提供的上一年度所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需加盖投标人财务章或者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无需提供。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点击登录查看****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未被招标人或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3.3.5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以上3.3.1至3.3.4以投标截止日专家查询结果为准,3.3.5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至投标截止日,至少须具有一项油气管道QHSE管理体系审核或油气管道QHSE体系建设或油气管道QHSE体系提升咨询项目业绩。(1)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2)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3)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提供一张发票即可),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环保等QHSE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5.2项目负责人
点击登录查看****至投标截止日,参与过油气管道QHSE管理体系审核或油气管道QHSE体系建设或油气管道QHSE体系提升咨询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1)提供能体现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及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及姓名的盖章证明。(2)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提供一张发票即可),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 3.5.3 项目管理人员(至少5名,不含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5.4 承诺中标后所配备的外聘专家成员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均不得超过65周岁。(提供
点击登录查看拟承诺) 3.5.5项目管理人员(至少5名,不含项目负责人)
点击登录查看****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参与过油气管道QHSE管理体系审核或油气管道QHSE体系建设或油气管道QHSE体系提升咨询项目业绩,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和能体现该人员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参与合同实施的盖章证明。 3.5.6其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7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更换人员资质需等同或高于原有资质,且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以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