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交车内、车尾媒体经营权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5年04月28日
宜春公交车内、车尾媒体经营权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中科-YC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省,宜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春公交车内、车尾媒体经营权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1844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现有营运公交车车内广告媒体(含公交车顶棚看板、乘客座椅靠背位、后车门左右侧下部护板位、站立拉手位、下客门、投币箱)和车尾LED流字屏广告媒体可用于广告发布,为了增加公司营收,提升广告上刊率,现就车内和车尾广告媒体经营权进行招标。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春公交车内、车尾媒体经营权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春公交车内、车尾媒体经营权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公交车车厢内广告媒体经营业绩。
注: 以上所有资质审查资料须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开标时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中:1-5项若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者,可不再重复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地点: 袁州****)或邮箱获取****@163.com(提供所需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宜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宜春市****
七、其他
1、项目内容: 宜春市公交车车内广告媒体经营权; 公交车数量: 286辆; 最低控制单价: 437元/辆/年; 最低控制价: 124982元/年; 说明: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2、项目内容: 宜春市公交车车尾广告媒体经营权: 公交车数量: 190辆 最低控制单价926元/辆/年; 最低控制价: 175940元/年; 说明: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现有营运公交车车内广告媒体(含公交车顶棚看板、乘客座椅靠背位、后车门左右侧下部护板位、站立拉手位、下客门、投币箱)和车尾LED流字屏广告媒体可用于广告发布,为了增加公司营收,提升广告上刊率,现就车内和车尾广告媒体经营权进行招标。
经营期限: 两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和经营者履约服务情况,决定终止合同或者续签合同。
经营要求: 经营者在服务期内具有公交车车内和车尾广告媒体独家经营权,用于广告类投放。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资质和条件由经营者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必要证件和相关手续,自行管理、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服务期内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关民事、法律责任。
承包费用: 车内广告媒体≥124982元/年、车尾广告媒体≥175940元/年(以经营者投标报价为准)。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投标无效。经营者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年承包费用。如经营者未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用,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其广告媒体经营权,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经营者全部承担。
报名及相关事项
1. 报名时间: 自****起至****17:0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查阅采购详细信息并于此时前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2. 投标保证金: 5000元;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方式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人银行账户向采购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宜春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月支行
账号: ****011069
投标须知
1. 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借壳经营和挂靠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有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 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 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15:00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请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内容、实施环境等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进行自主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宜春市****
联系人: 邹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袁州****
联系人: 刘鑫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松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