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描述 | (一)施工内容: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包括摄像头、线路、显示屏、录像机、交换机等,摄像机安装调试、摄像机支架安装、电源适配器安装、防水箱制作安装、光纤架设、显示器安装调试、硬盘录像机安装、机柜安装等,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二)其他内容: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税票后支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四)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注: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