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KQYJC-W1001)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4月29日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2年,预算总金额约770万元,其中第1包采购量约200万元/年,第2包采购量约185万元/年,以履约期间实际采购量为准; 3.最高限价:以当时丰台区物美超市(航天万源广场店)零售价为基准(特价、促销商品零售价不作为询价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的形式进行报价(简称浮动报价,价格=“物美超市零售价”*(1-下浮比例),举例:若在“物美超市”零售价基础上报价下浮14%,则报价形式应为14%)。未按此形式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低于当时物美超市(航天万源广场店)零售价10%以上,否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如无,参照东高地菜市场零售价) 4.本项目共两个包,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可以兼投兼中。 5.评审结束后,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北京具有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供应商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也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开标当日手持注册已完成网页截图(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并盖章。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