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南宁荣宝昌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第三次招募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南宁2025年04月30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点击登录查看重整投资人第 三 次招募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荣宝昌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案号: ( 2019)桂01破申43号 】, 并 于同年 9月17日指定北京市邦盛 ( 南宁 ) 律师事务所担任荣宝昌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已经在 ****进行了第一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工作。因第一次报名参与荣宝昌公司重整工作的意向投资人资金不到位决定放弃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而第二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现管理人根据荣宝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充分实现荣宝昌公 司的 资产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经征得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第 三 次招募荣宝昌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 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
2、意向投资人应审慎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参与荣宝昌公 司的 重整。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本招募公告中所列的荣宝昌基本情况,并不代表管理人对包括重整意向投资人在内的各参与方的承诺。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书等, 并根 据自己的调查结果最终独立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荣宝昌公司的重整。 管理人委托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对荣宝昌公司的审计、评估报告,可提供给意向投资人参考。
5、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向管理人提交意向重整 投资方案 文件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荣宝昌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 在经过债权人会议同意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后 , 其后可能存在的股权转让或资产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转让费用、税费等支出均由正式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7、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招募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如出现影响荣宝昌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二 、荣宝昌公司概况
荣宝昌公司是一家公司制的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 1995年7月;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54L;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江资;公司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
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荣宝华商城项目,地号: ****、****、****,不为返程投资 , 凭资质证经营),市****
荣宝昌公司的股东 荣宝华控股私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新加坡的离岸公司,股东现为林向民,股权占比 100% 。
三、荣宝昌公司的财产状况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荣宝昌公司主要资产系名下登记荣宝华中心商场一宗土地(宗地面积 25109.74㎡ )以及地上建筑面积共计 61554.76平方米商业性质的建筑物(包括地下人防车库、地下一层商场、地上1-5层商场及地上5-9层办公楼共计12本房产证)
2、荣宝华商城登记下荣宝昌公司名下住宅33套:
( 1) 4 套产权明确并实际管控在荣宝昌公司;
( 2)登记在荣宝昌公司名下被第三人占有使用住宅性质房产16套 【具体以最终取回为准】 。
( 3)因 公 共利益使用住宅性质房产 13套(荣宝华商城住宅区物业用房11套、圭贝社区用房2套)。
3、星光大厦商铺3套, 管理人委托审计公司对荣宝昌公司做财务审计时,该 3套商铺审计结果为应收账款。也就是说商铺销售合同并未实际履行,荣宝昌公司享有取回权 【具体以最终取回为准】
4、荣宝昌公司对外债权,经初步审计,原股东赖加种尚欠荣宝昌公司代垫款1.5亿元。【该对外债权 虽因 荣宝昌公司 诉讼主体不适格被驳回起诉,但如股东以侵权为由主张 债权是否成立具有不确定性】
5、特别说明:
以上登记在荣宝昌公司名下的房产,除第 3项公益性使用房产无抵押外,其他房产基本上均设置了抵押。
(二)项目地理位置、资产优势
荣宝华商城中心商场是荣宝昌公司的核心资产,商场宗地占地面积 25109.74平方米,建筑面积61554.76平方米。项目位于江南区中心白沙大道与星光大道交汇约800米的星光大道主干道上,星光大道则是南宁市****
荣宝华商城中心商场项目是目前南宁市最大的综合性地产项目之一,也是南宁市江南区主要的商业中心之一。周边基础设施完备、商业氛围浓厚,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及交通优势,项目涵盖 20个成熟社区生活圈。
(三) 经营基本情况
荣宝昌公司主要是为了开发经营荣宝华商城项目而设立,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 223号,地号:****、****、****;公司开发的项目“荣宝华商城”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占地185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项目由24栋商住楼、荣宝华中心商场、星光大厦三大部分组成。
荣宝昌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南宁荣宝华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江资与荣宝昌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南宁荣宝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南宁荣宝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江资与荣宝昌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等三家公司对荣宝华商圈和荣宝华中心商场等核心资产进行管理。
荣宝华中心商场是荣宝华商圈的核心商业中心,建筑面积 61554.76平方米,占地面积25109.74平方米;中心商场于2007年底完工,2008年开始招商运营;中心商场配有电梯19部,其中自动扶梯14部,客梯3部,消防梯和货梯各1部,采用中央空调制冷;中心商场负一楼 原由 北京华联超市 承租运营,现北京华联超市已退租; 6-9楼 仍由 精通酒店 以不固定租赁期限 正常运营 ; 1-5楼建材商场 约有 半数仍在出租经营, 半数商铺位置 空置;目前整体出租率 约计 40 %。
中心商场周边各家银行均设有网点。中心商场配套地下停车场面积 5300 平方米,车位70个,地上停车场面积约1700平方米,车位95个 , 周边为荣宝华商城商住小区,共 11个 进出口 。其中中心商场配套地下停车场对应的地上空地(停车场)在荣宝昌公司宗地红线图内的面积约 16 亩 ,停车方便,且后续可争取临建多层钢结构(立体)公共停车场或争取增容开发。
四、荣宝昌公司负债情况
在管理人接管时,根据荣宝昌公司移交并提供的财务材料并经审计显示: 截至 ****基准日,荣宝昌公司负债总额 446,647,267.96元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确认荣宝昌公司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期限截止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召开。经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初审、复核以及各债权人互相核查后, 截至 ****,管理人审查确认无异议债权金额386,604,742.36元。以上荣宝昌公司负债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实际债权情况以法院最终裁定确认为准。
五、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有)不存在数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 及以上的到期未清偿的债务,也没有作为被执行人正在执行中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荣宝昌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符合上述第 1、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的 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荣宝昌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
六、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 起 15天后可以随时报名,直至法院裁定认可重整计划方案锁定重整投资人为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线上和邮寄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同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方式 送达 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与邮寄的纸质报名材料内容一致。纸质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或纸质报名材料与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如遇疫情封控等特殊原因导致快递迟延或停止寄送等情况,意向投资人无法及时送达纸质报名材料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在报名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时间截 止之 前发送给管理人的前提下,管理人可视情况适当延长纸质报名材料的接收时间。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67号梦之岛广场9楼906室北京市邦盛(南宁)律师事务所,联系人: 李念芸,电话: ****; 庞冬梅 ,电话: **** 。
3、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 以下文件需密封提交,一式三份)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 供的 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等;
(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交依法成立的证书或者材料(如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印章);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需提交 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3)意向投资人确认的己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同时提交20 24 年度审计报告;
( 5)符合本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 6)意向投资人近一年内在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投资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无案例则无需提供)。
( 7)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 注意,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亲笔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 二) 尽调 (保密) 保证金及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提交《投资人报名意向书》之日起 5 日内交纳 尽调( 保密 ) 保证金 50 万元至管理 人银行 账户 (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湖支行,账号: 7**** 94657 ) 。不 缴纳 尽调( 保密 ) 保证金的,报名无效。已交纳 尽调( 保密 ) 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正式投资方案 ( 交纳尽调保证金后 30天 ) 之前有权随时退出投资,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 人的 退出申请后 1个月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尽调( 保密 ) 保证金, 如若在提交正式投资方案 并锁定意向投资人资格 之后提出退出的,管理人将扣留一半的尽调( 保密 ) 保证金 ,同时 如果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泄露 或者 非法使用尽调所获取信息的, 尽调(保密) 保证金 一律 不予退还 ;对于已经退还后发现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泄露或非法使用尽调所获取信息的, 管理人有权向其索赔三倍尽调( 保密 ) 保证金 的违约金 。
意向投资人 经 报名 、按时 交纳 尽调( 保密 ) 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荣宝昌公 司的 详细情况、对荣宝昌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委托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对荣宝昌公司的审计、评估报告,可提供给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 交纳尽调保证金后 应 在 30天内 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对意向投资 人的 信息进行汇总开展遴选工作,对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1、 重整 投资方案可以是存续式重整、出售式重整、购买 荣宝昌公司 整体资产、购买 荣宝昌公司 部分资产的方案以及意向方认可的其他方案。
2、 重整 投资方案需对所愿意支付的对价、对价付款期限、付款条件以及其他条件做出明确响应。意向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方案的,方案内容应该包括重整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重整投资范围、债权调整与清偿方案、后续经营计划、职工安置方案等。
3、 管理人对付款期限不设限制,意向投资人可以提出一次性付款的方案或者分期付款的方案;可以提出一次性付款的竞买价格或者分期付款的竞买价格;方案可以是简单的价格 +付款期限或者价格+付款期限+其他事项的综合方案。
4、 管理人将根据 意向投资人 提交的 重整投资 方案情况 , 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 确定重整投资人和重整投资方案,并在必要时与选中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向债权人会议推荐表决最终的重整方案 。
(四)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后 五个工作日须向管理人再缴纳投资保证金 150 万元,加之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尽调保证金人民币 50万元,共计 200 万元的投资保证金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条件。
关于投资保证金的特别说明: 1、 自报名开始后任一家或者多家意向投资人在根据上述期限提交 重整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200 万元后参与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 ,其中经管理人遴选后推荐给债权人会议表决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除非发生债权人会议不通过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批准的情形,不得中途退出重整投资,如若单方中途退出或因为意向投资人资金不到位等归属于意向投资人的 原因 导致重整不成功的则其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2、如 在其中一家报名后 30天内 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200 万元的,该意向投资人即 锁定 为荣宝昌公司重整投资人, 后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作为轮候参与遴选, 如中途退出或因为意向投资人资金不到位的原因导致重整不成功的,其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或者管理人视工作开展情况对投资保证金进行部分扣留不予退还。 3、如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逾期不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退出申请后 1个月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保密保证金 。 4、对于在 上述期限内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200 万元的意向投资人,如最终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 1个月内将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
(五)其他
就上述意向投资 人的 报名时间、开展尽职调查的时间、提交意向重整方案的时间以及进行商业谈判或者竞争性遴选的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次招募的具体情 况和 需求对时间节点进行调整。
七、特别提示
(一)关于荣宝产公司红线图内商场周边地面停车场、停车位的问题
1、商场后面即地下人防车库之地面露天停车场
荣宝华中心商场、星光大厦、荣宝华商城住宅区域均是荣宝昌公司作为业主整体立项建设的,共享建设规划总平图,容积率为 2.06。根据荣宝华中心商场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总平图、平面图等材料,显示现位于地下人防车库地面的面积约16亩多的停车场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绿化用地。该地面停车场现由南宁荣宝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经营、使用。该地面露天停车场通过重整取回经营、使用权的同时意向投资人需要考虑到住宅区域业主的共同使用问题。
2、商场左右两侧以及后侧停车位
靠近中心商场区****
(二)关于荣宝昌公司对原股东赖加种的债权
鉴于该债权 荣宝昌公司以合同为由的诉讼主体不适格 ,意向投资人可将该债权 是否以侵权为由进行取回及 最终取回时债权归属或者是否用于荣宝昌公司债务清偿的相关问题在 意向重整投资方 案中 进行论述。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荣宝昌公司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管理人
二 〇 二 五 年 四 月 二十八 日
信 息来源 : 南宁荣宝昌房地产有 限公司管理人
声 明
电子邮箱:****@163.com
官方网站:www.gx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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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荣宝昌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案号: ( 2019)桂01破申43号 】, 并 于同年 9月17日指定北京市邦盛 ( 南宁 ) 律师事务所担任荣宝昌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已经在 ****进行了第一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工作。因第一次报名参与荣宝昌公司重整工作的意向投资人资金不到位决定放弃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而第二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现管理人根据荣宝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充分实现荣宝昌公 司的 资产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经征得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第 三 次招募荣宝昌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 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
2、意向投资人应审慎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参与荣宝昌公 司的 重整。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本招募公告中所列的荣宝昌基本情况,并不代表管理人对包括重整意向投资人在内的各参与方的承诺。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书等, 并根 据自己的调查结果最终独立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荣宝昌公司的重整。 管理人委托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对荣宝昌公司的审计、评估报告,可提供给意向投资人参考。
5、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向管理人提交意向重整 投资方案 文件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荣宝昌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 在经过债权人会议同意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后 , 其后可能存在的股权转让或资产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转让费用、税费等支出均由正式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7、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招募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如出现影响荣宝昌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二 、荣宝昌公司概况
荣宝昌公司是一家公司制的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 1995年7月;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54L;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江资;公司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
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荣宝华商城项目,地号: ****、****、****,不为返程投资 , 凭资质证经营),市****
荣宝昌公司的股东 荣宝华控股私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新加坡的离岸公司,股东现为林向民,股权占比 100% 。
三、荣宝昌公司的财产状况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荣宝昌公司主要资产系名下登记荣宝华中心商场一宗土地(宗地面积 25109.74㎡ )以及地上建筑面积共计 61554.76平方米商业性质的建筑物(包括地下人防车库、地下一层商场、地上1-5层商场及地上5-9层办公楼共计12本房产证)
2、荣宝华商城登记下荣宝昌公司名下住宅33套:
( 1) 4 套产权明确并实际管控在荣宝昌公司;
( 2)登记在荣宝昌公司名下被第三人占有使用住宅性质房产16套 【具体以最终取回为准】 。
( 3)因 公 共利益使用住宅性质房产 13套(荣宝华商城住宅区物业用房11套、圭贝社区用房2套)。
3、星光大厦商铺3套, 管理人委托审计公司对荣宝昌公司做财务审计时,该 3套商铺审计结果为应收账款。也就是说商铺销售合同并未实际履行,荣宝昌公司享有取回权 【具体以最终取回为准】
4、荣宝昌公司对外债权,经初步审计,原股东赖加种尚欠荣宝昌公司代垫款1.5亿元。【该对外债权 虽因 荣宝昌公司 诉讼主体不适格被驳回起诉,但如股东以侵权为由主张 债权是否成立具有不确定性】
5、特别说明:
以上登记在荣宝昌公司名下的房产,除第 3项公益性使用房产无抵押外,其他房产基本上均设置了抵押。
(二)项目地理位置、资产优势
荣宝华商城中心商场是荣宝昌公司的核心资产,商场宗地占地面积 25109.74平方米,建筑面积61554.76平方米。项目位于江南区中心白沙大道与星光大道交汇约800米的星光大道主干道上,星光大道则是南宁市****
荣宝华商城中心商场项目是目前南宁市最大的综合性地产项目之一,也是南宁市江南区主要的商业中心之一。周边基础设施完备、商业氛围浓厚,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及交通优势,项目涵盖 20个成熟社区生活圈。
(三) 经营基本情况
荣宝昌公司主要是为了开发经营荣宝华商城项目而设立,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 223号,地号:****、****、****;公司开发的项目“荣宝华商城”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占地185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项目由24栋商住楼、荣宝华中心商场、星光大厦三大部分组成。
荣宝昌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南宁荣宝华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江资与荣宝昌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南宁荣宝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南宁荣宝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江资与荣宝昌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等三家公司对荣宝华商圈和荣宝华中心商场等核心资产进行管理。
荣宝华中心商场是荣宝华商圈的核心商业中心,建筑面积 61554.76平方米,占地面积25109.74平方米;中心商场于2007年底完工,2008年开始招商运营;中心商场配有电梯19部,其中自动扶梯14部,客梯3部,消防梯和货梯各1部,采用中央空调制冷;中心商场负一楼 原由 北京华联超市 承租运营,现北京华联超市已退租; 6-9楼 仍由 精通酒店 以不固定租赁期限 正常运营 ; 1-5楼建材商场 约有 半数仍在出租经营, 半数商铺位置 空置;目前整体出租率 约计 40 %。
中心商场周边各家银行均设有网点。中心商场配套地下停车场面积 5300 平方米,车位70个,地上停车场面积约1700平方米,车位95个 , 周边为荣宝华商城商住小区,共 11个 进出口 。其中中心商场配套地下停车场对应的地上空地(停车场)在荣宝昌公司宗地红线图内的面积约 16 亩 ,停车方便,且后续可争取临建多层钢结构(立体)公共停车场或争取增容开发。
四、荣宝昌公司负债情况
在管理人接管时,根据荣宝昌公司移交并提供的财务材料并经审计显示: 截至 ****基准日,荣宝昌公司负债总额 446,647,267.96元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确认荣宝昌公司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期限截止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召开。经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初审、复核以及各债权人互相核查后, 截至 ****,管理人审查确认无异议债权金额386,604,742.36元。以上荣宝昌公司负债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实际债权情况以法院最终裁定确认为准。
五、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有)不存在数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 及以上的到期未清偿的债务,也没有作为被执行人正在执行中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荣宝昌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符合上述第 1、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的 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荣宝昌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
六、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 起 15天后可以随时报名,直至法院裁定认可重整计划方案锁定重整投资人为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线上和邮寄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同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方式 送达 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与邮寄的纸质报名材料内容一致。纸质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或纸质报名材料与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如遇疫情封控等特殊原因导致快递迟延或停止寄送等情况,意向投资人无法及时送达纸质报名材料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在报名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时间截 止之 前发送给管理人的前提下,管理人可视情况适当延长纸质报名材料的接收时间。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67号梦之岛广场9楼906室北京市邦盛(南宁)律师事务所,联系人: 李念芸,电话: ****; 庞冬梅 ,电话: **** 。
3、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 以下文件需密封提交,一式三份)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 供的 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等;
(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交依法成立的证书或者材料(如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印章);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需提交 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3)意向投资人确认的己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同时提交20 24 年度审计报告;
( 5)符合本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 6)意向投资人近一年内在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投资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无案例则无需提供)。
( 7)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 注意,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亲笔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 二) 尽调 (保密) 保证金及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提交《投资人报名意向书》之日起 5 日内交纳 尽调( 保密 ) 保证金 50 万元至管理 人银行 账户 (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湖支行,账号: 7**** 94657 ) 。不 缴纳 尽调( 保密 ) 保证金的,报名无效。已交纳 尽调( 保密 ) 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正式投资方案 ( 交纳尽调保证金后 30天 ) 之前有权随时退出投资,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 人的 退出申请后 1个月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尽调( 保密 ) 保证金, 如若在提交正式投资方案 并锁定意向投资人资格 之后提出退出的,管理人将扣留一半的尽调( 保密 ) 保证金 ,同时 如果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泄露 或者 非法使用尽调所获取信息的, 尽调(保密) 保证金 一律 不予退还 ;对于已经退还后发现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泄露或非法使用尽调所获取信息的, 管理人有权向其索赔三倍尽调( 保密 ) 保证金 的违约金 。
意向投资人 经 报名 、按时 交纳 尽调( 保密 ) 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荣宝昌公 司的 详细情况、对荣宝昌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委托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对荣宝昌公司的审计、评估报告,可提供给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 交纳尽调保证金后 应 在 30天内 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对意向投资 人的 信息进行汇总开展遴选工作,对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1、 重整 投资方案可以是存续式重整、出售式重整、购买 荣宝昌公司 整体资产、购买 荣宝昌公司 部分资产的方案以及意向方认可的其他方案。
2、 重整 投资方案需对所愿意支付的对价、对价付款期限、付款条件以及其他条件做出明确响应。意向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方案的,方案内容应该包括重整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重整投资范围、债权调整与清偿方案、后续经营计划、职工安置方案等。
3、 管理人对付款期限不设限制,意向投资人可以提出一次性付款的方案或者分期付款的方案;可以提出一次性付款的竞买价格或者分期付款的竞买价格;方案可以是简单的价格 +付款期限或者价格+付款期限+其他事项的综合方案。
4、 管理人将根据 意向投资人 提交的 重整投资 方案情况 , 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 确定重整投资人和重整投资方案,并在必要时与选中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向债权人会议推荐表决最终的重整方案 。
(四)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后 五个工作日须向管理人再缴纳投资保证金 150 万元,加之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尽调保证金人民币 50万元,共计 200 万元的投资保证金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条件。
关于投资保证金的特别说明: 1、 自报名开始后任一家或者多家意向投资人在根据上述期限提交 重整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200 万元后参与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 ,其中经管理人遴选后推荐给债权人会议表决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除非发生债权人会议不通过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批准的情形,不得中途退出重整投资,如若单方中途退出或因为意向投资人资金不到位等归属于意向投资人的 原因 导致重整不成功的则其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2、如 在其中一家报名后 30天内 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200 万元的,该意向投资人即 锁定 为荣宝昌公司重整投资人, 后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作为轮候参与遴选, 如中途退出或因为意向投资人资金不到位的原因导致重整不成功的,其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或者管理人视工作开展情况对投资保证金进行部分扣留不予退还。 3、如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逾期不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退出申请后 1个月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保密保证金 。 4、对于在 上述期限内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200 万元的意向投资人,如最终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 1个月内将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
(五)其他
就上述意向投资 人的 报名时间、开展尽职调查的时间、提交意向重整方案的时间以及进行商业谈判或者竞争性遴选的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次招募的具体情 况和 需求对时间节点进行调整。
七、特别提示
(一)关于荣宝产公司红线图内商场周边地面停车场、停车位的问题
1、商场后面即地下人防车库之地面露天停车场
荣宝华中心商场、星光大厦、荣宝华商城住宅区域均是荣宝昌公司作为业主整体立项建设的,共享建设规划总平图,容积率为 2.06。根据荣宝华中心商场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总平图、平面图等材料,显示现位于地下人防车库地面的面积约16亩多的停车场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绿化用地。该地面停车场现由南宁荣宝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经营、使用。该地面露天停车场通过重整取回经营、使用权的同时意向投资人需要考虑到住宅区域业主的共同使用问题。
2、商场左右两侧以及后侧停车位
靠近中心商场区****
(二)关于荣宝昌公司对原股东赖加种的债权
鉴于该债权 荣宝昌公司以合同为由的诉讼主体不适格 ,意向投资人可将该债权 是否以侵权为由进行取回及 最终取回时债权归属或者是否用于荣宝昌公司债务清偿的相关问题在 意向重整投资方 案中 进行论述。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荣宝昌公司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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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〇 二 五 年 四 月 二十八 日
信 息来源 : 南宁荣宝昌房地产有 限公司管理人
声 明
电子邮箱:****@163.com
官方网站:www.gx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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