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5年04月30日
项目概况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
预算编号: ****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和本市相关实施方案,我市地表水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产生的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至****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开标时间: ****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约期限:****至****(受不可抗力影响,若本项目招标完成时间晚于****,则****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本项目将根据上年度合同约定继续由上年度中标方运维,该段时间内产生的费用由本年度中标方按相关条款向上年度中标方支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