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同监管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5年04月30日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同监管平台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同监管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采购包1:141.000000万元;采购包2:1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包1最高限价为141万元,包2最高限价为19万元。
采购需求:
1、本期项目将完善一期建设内容,深化数据共享子系统建设,新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子系统、网络资产管理子系统、指挥调度子系统、业务中台子系统,同时将原有网络安全事件处置指挥管理子系统纳入扬州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同监管平台,扬州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同监管平台及原有互联网辟谣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子系统集成至已建的扬州市网络综合治理平台;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网络安全数据和信息安全数据并进行态势展示,进一步提升我办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提高网络安全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网信业务处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包1:扬州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同监管平台,包2:扬州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同监管平台监理(含第三方软件测试、密评、等保),投标人不可兼投。(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项目(3个月完成项目实施工作,3个月试运行工作),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名网络安全运维人员进行为期1年的免费驻场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包1与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