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便民设施相关物品采购项目(新改建公厕)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便民设施相关物品采购项目(新改建公厕)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禁止挂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辽宁省海城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号:****138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诚、李佳聪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