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实验台等项目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菏泽2025年05月01日
(招标编号:LS****)
一、内容:
一、变更事项:
A、B包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企业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现变更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 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2.2 |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2.3 | 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规范的需提供免证证明材料); |
2.4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其他事宜不变!
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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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菏泽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葛照全
电话: ****
山东领顺坊37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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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菏泽市****
联系人: 陈科长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菏泽市****
联系人: 葛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管理有限公司7479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葛照金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