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东营项目桩基混凝土采购方案
全部类型山东东营2025年05月04日
各投标人:
现对中交路建东营项目桩基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遗:
二、原询价采购文件中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7.3.1条做出补遗。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月度结算款:每笔货款付款前,乙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验票有效后在收到发票30日内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条件为:每月16日甲乙双方进行对账,乙方根据对账金额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材料款70%,余27%计入下月进货款中一并结算,依次类推(无发票部分不予结算)。最终结算:乙方全部供货完毕、物资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或其他等瑕疵或争议,甲乙双方于3月内签订最终结算协议。”
现变更为“月度结算款:每笔货款付款前,乙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验票有效后在收到发票30日内支付乙方材料款100%。”
三、原询价采购文件中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7.3.3条做出补遗。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甲方以以下第 ③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如6个月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80%票据20%现金。”
现变更为“甲方以以下第 ① 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如6个月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80%票据20%现金。”
望各投标人知悉,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1 | 桩基混凝土补遗(1).pdf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