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大良镇李千户村监控系统更换及广播设备更新工程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5月06日
发布区域 | 大良镇/李千户村 |
招标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武清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郝建军 |
项目周期 | 1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85000元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监控系统更换及广播设备更新工程 | ||
挂牌价格 | 85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其他描述 | (一)施工内容: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包括摄像头、线路、显示屏、录像机、交换机等,摄像机安装调试、摄像机支架安装、电源适配器安装、防水箱制作安装、光纤架设、显示器安装调试、硬盘录像机安装、机柜安装等,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二)其他内容: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税票后支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四)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