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随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随州2025年05月08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5年部分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4〕21 号)文件,为组织开展我县****
一、遴选对象
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有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
二、遴选条件
1、在市****
2、拥有与其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以及技术人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3、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到一年以上。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在相应区域内具有引导、示范带动作用;
4、获得县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优先考虑;
5、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已纳入平台主体库或名录库管理;
6、农机作业类服务环节必须配备并安装北斗农机终端监测设备,安装的北斗农机终端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湖北省北斗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2025年农机作业类服务环节面积验收将统一采用北斗终端数据)
7、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县****
(二)主体申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在规定报名时间将报名表及申报材料交到县****
(三)组织评审。县****
(四)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
3.承诺书;
4.实施主体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5.机械设备登记表(见附件2),在表中载明机器型号和数量等内容;
6.服务作业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及作业人员合同;
7.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近一年的社会化服务合同;
8.机械设备、厂房、固定办公场所等照片;
9.其他相关资料。
五、注意事项
本次遴选项目实施主体采用现场申报的方式。服务组织在****至5月23日期间提交材料,逾期送达的申请材料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801办公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
1、随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2、随县****
3、随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人员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