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税务局三都税务所办公楼铝合金窗更换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5年05月09日
点击登录查看的资兴市税务局三都税务所办公楼铝合金窗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税务局三都税务所办公楼铝合金窗更换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129616.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规格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资兴市税务局三都税务所办公楼铝合金窗更换项目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项 | ¥129616.00 | ¥129616.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至****,每天09:00-12:00至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 1、附件 2 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点击登录查看503办公室领取磋商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 日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资兴市****
3、开标时间:****1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资兴市****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郴州)官网(https:****。
八、询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址:资兴市****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电话:****
附件一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致:(采购人)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
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
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委托代理项目编号:)《磋商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