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街以北、氐星路以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设计 澄清(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娄底2025年05月09日
娄底市**** | |||
公告类型: | 补充(变更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娄星区 |
交易大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交易小类: | 房屋建筑 |
内容 | |||
娄底市****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公告第3点 资格要求 中“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排水职称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更正为“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排水职称证书,并为本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原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监管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 |||
发布时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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