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影像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次)
全部类型安徽阜阳2025年05月09日
公告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影像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第“5★工程师要求”相应内容更正为:“5★工程师要求--MR/DR每类产品维修工程师人数≥3人,且经过培训,提供培训证书和社保证明或社保代缴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即可),MR维修工程师应具有失超恢复技术经验。注:(1)MR与DR两类设备维修工程师人数需分别满足≥3人要求,不可重复计算。(2)社保证明依据:社保证明需以供应商注册地或服务实施地为缴纳主体,确保人员劳动关系真实性。(3)MR工程师失超恢复技术经验证明可提供培训记录、参与同类项目的验收报告或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能力认证文件,也可自行提供证明材料,如失超服务案例等。”内容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第“8★故障远程诊断”相应内容更正为:“8★故障远程诊断”--提供设备远程网络连接,连接方式不限,可远程监测设备磁体压力和水冷状态等,实时发现设备潜在故障隐患,预判风险,保证设备维修及时性,提供网络安全承诺书,如若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数据泄露,中标方将承担相应责任。内容三: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第“9★临床应用支持”相应内容更正为:“9★临床应用支持”--投标单位需有临床应用支持能力。临床应用培训人员必须具备生产企业颁发或有资质授权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本次维保的两种型号磁共振设备的培训资格证书(提供项目培训人员的资格证书)
更正日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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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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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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