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国营榕山林场竹木器制品厂房屋拆除竞争性谈判
全部类型四川泸州2025年05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点击登录查看就合江县国营榕山林场竹木器制品厂房屋拆除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合江县国营榕山林场竹木器制品厂房屋拆除
(二)项目规模:拆除建筑面积:2107.48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要求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时间:****至****9:00-17:00
(二)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三)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四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公司介绍信(盖鲜章)、非法人参加报名需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参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 ****17: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 ****9:3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三)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四楼会议室
五、谈判报价
5.1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最高限价:7元/平方米。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税金、辅材费、资料费等一切费用(含税包干价,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5.2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5.3 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六、评审方法
6.1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就是项目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在所有的投标人中报价的合理最低价者,即成为工程的中标人。这里“合理最低价”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除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价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评标价是一个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工期、承包人的以往施工经验及施工新技术的采用等因素。(不满足招标需求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2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恶意串通报价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谈判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七、招标信息公告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将在合江临港工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 编:6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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