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聊城2025年05月13日
标包 | 标的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共一个包 | 山东省点击登录查看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供货及安装能力; 3、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新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