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5年05月13日
祁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永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
联 系 人:龙雨嫣、陈亚峰、艾明艳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祁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答疑公告
潜在投标人:
1.问:本工程建设内容仅为一栋小型体育馆、一个标准室外游泳池和一个小规模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内容均为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类型。
按《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招〔2014〕1215号文)第二条有载:“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工业领域(含能源,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活动(不包含房屋建筑工程)。”
而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领域,不适用于该办法。
由此,本项目招标挂网采用范本有误,应按照湘建监督【2024】34号文进行编制招标文件。
因此,请求撤网并更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答:祁阳市****
2. 问:1.对本次回复方式不合规:潜在投标人的质疑回复应于网上公布,而不能仅在系统内直接回复。
2.回复的内容不合法:复函内容所述“项目二次装修及体育工艺设施住建部门难以实施监管职责”。请问“二次装修及体育工艺设施”有哪个文件规定不属于住建部门实施监督的范畴?
本次仅为EPC招标,招标的实施主体是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而非运营主体。理应走住建口招标。
3.本次招标有变相引入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单位之嫌。实施主体不同、监管主体不同、所属阶段不同,工程招标和引入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两个标段进行。
4.因此,要求本次招标应按湘建监督【2024】34号文编制招标文件重新招标。本单位作为潜在投标人,若本次招标不合理合法,保留向上次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答:本次答疑回复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永州市****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永州市****
联 系 人:赵明奇、廖芳、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联 系 人:艾明艳(项目负责人)、龙雨嫣、陈亚峰;
电 话:****。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