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镇垃圾焚烧厂余热利用项目(施工)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 杨镇垃圾焚烧厂余热利用项目(施工) 已由 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与规模:在杨镇垃圾焚烧厂内对焚烧三期现状大旁路蒸汽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提供蒸汽量 43t/h,并新建供热首站装机容量 43MW;新建供热管线,管径为 DN500~DN600mm,以杨镇垃圾焚烧厂首站为设计起点,沿杨镇垃圾焚烧厂北侧现状村路、龙尹路、顺平路、格吉路、杨镇大街,至木北路与公园路交口东侧 DN600mm 现状热力管线终止,热力管线长度约为 7.280km,本项目供热区****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42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在杨镇垃圾焚烧厂内对焚烧三期现状大旁路蒸汽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提供蒸汽量 43t/h,并新建供热首站装机容量 43MW;新建供热管线,管径为 DN500~DN600mm,以杨镇垃圾焚烧厂首站为设计起点,沿杨镇垃圾焚烧厂北侧现状村路、龙尹路、顺平路、格吉路、杨镇大街,至木北路与公园路交口东侧 DN600mm 现状热力管线终止,热力管线长度约为 7.280km,本项目供热区****
2.5 其他 /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新)资质; 3.3.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年 05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 北京市**** | 地 址: 北京市****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 罗彦微 |
电 话: ****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163.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点击登录查看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5 年 0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