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O1492警等共7辆报废公务车整体转让
全部类型海南三亚2025年05月15日
项目 名称 | 琼O1492警等共7辆报废公务车整体转让 | ||
项目 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批) | 评估总价(元) | 挂牌总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
1 | 琼 O1492警等共7辆报废公务车 | 1 | 9644 | 9644 | 20000 | |
标的 情况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7辆报废车辆,详情如下,琼01492警(尼桑牌 ZN5023XXYH2G3)、琼01462警(尼桑牌 ZN5023XXYH2G3)、琼 01463警(尼桑牌 ZN5023XXYH2G3)、琼02180警(尼桑牌 ZN5023XXYH2G3)、琼 02999警(江铃全顺牌 JX6571TA-M3)、琼 B81918(丰田牌 GTM6480ASL)、琼 B85958(丰田牌 GTM6480ASL)共7辆报废公务车进行转让。该批车辆已使用多年且已损坏报废,不适应持续使用要求。 2、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 告知 |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支付履约保证金2万元。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回收报废车辆,负责将上述报废转移至受让方合法贮存点,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车辆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经济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拆卸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5、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车辆,其实际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标的、使用现状、标的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6、本次报废车辆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9644元 | ||||
评估 基准日 | **** | |||||
评估 机构 | 海南行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K****XD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 法定代表人:夏春雨 | ||||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3、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中共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一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受让方必须为海南省商务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标的数量与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3、本次转让按现场现状移交,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30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物品的移交手续并按《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规定运离该批资产。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报废车辆回收合同》。 | |||||
标的 交割 | 按《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在《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0元(****17:00前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受让方应将不足履约保证金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三亚市 | |||||
报名 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下午17:00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5. 5.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6.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评估费及成交价款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的; (6)未按照《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琼O1492警等共7辆报废公务车 | 5月15日9:00 | 5月29日9:00 | 200元 | 120秒 |
附件 下载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王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 3.点击登录查看6号窗口: 三亚市****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