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教材、家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执行最低评标价法的补充通知
全部类型湖南娄底2025年05月16日
各采购人(单位):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物业、教材、家具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执行最低评标价法的通知》,于****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我中心参照拟定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物业、教材、家具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执行最低评标价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经市财政局备案审查后发布,于****起正式实施。自实施以来,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各类集采活动,总体运行平稳、规范有序。因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调整,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集采环境,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中所指的物业、教材、家具,适用范围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这类招标项目是指采购人能够提供明确需求的通用货物或服务招标项目。在采购实践中,除了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的招标项目外,原则上都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解释,指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服务等规格、标准统一的物业服务、教材、家具项目。
二、对于“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的项目,是指技术含量高、设计复杂、有必备且合理特殊需求和保障服务内容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我中心将与采购人(单位)在组织实施中,在共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合理地确定与之相适配的评标办法。同时,共同强化采购需求的规范化、公平性与可及性,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及相关招标条款的设置。
三、《通知》内容与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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