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装修设计、装修装饰、物防、消防、技防及综合布线、牌匾标识工程入围项目 三标段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物防工程项目装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沈阳2025年05月21日
公告详情
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装修设计、装修装饰、物防、消防、技防及
综合布线、牌匾标识工程入围项目三标段: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
物防工程项目装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装修设计、装修装饰、物防、消防、技防
及综合布线、牌匾标识工程入围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出资比例 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装修设计、装修装饰、物防、消防、技防及综合
布线、牌匾标识工程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标段: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物防工程项目装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说明:本项目共分 6 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入围 3 家,其余标段入围
最多 7 家且不少于 3家,第二、三标段兼投兼中,其余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装修设计、装修装饰、物防、消防、技防及综合布线、
牌匾标识工程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
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
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
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
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
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
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
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
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
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供应商禁用名单》和《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
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
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条款
三标段: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物防工程项目装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1)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信证书(资信等级:防弹、
防爆玻璃设计与安装);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4)物防产品具有公安部出具的型检报告,并且在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备
案;
(5)2022 年 3 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金融单位的安防设施安装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进行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5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领取文件同时登记单位信息。登记信息可在代理机构
现场填报(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 号)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转 8130、8131;电子邮箱:
****@163.com。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七、其他
(一)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
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三)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
为执行招标人内控制度而进行采购活动。
(四)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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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 号:8**** 0706 511
(五)本项目发布公告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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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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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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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