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全部类型内蒙古兴安盟2025年05月22日
批复文件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批复文件文号:兴环审字〔2025〕06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137400、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