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长途传输网济南-徐州光缆江苏段新建工程(高铁红线内)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徐州2025年05月22日
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 16:49:25 |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长途传输网济南-徐州****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采购内容:高铁红线内约36.5公里光缆敷设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包含勘察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以及除光缆和光缆接头盒之外的所有工程所需材料:江苏境内全程利用京沪高铁沿线槽道敷设96芯光缆约36.5km,徐州东站至省界处。利用京沪高铁既有线槽道敷设1条通信光缆。
1.1.2 预估规模:预算金额为305.50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3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1.1.4 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以实际应答为准。
1.1.5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或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相关产品集采结果确定,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
1.1.6 质量要求:合格
1.1.7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2 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个月内完工,其中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为100%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57200元(不含税),施工费用(含安全生产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总价)高于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2.3 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对应资质证书)
(1)勘察设计专业: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专业: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若国家颁发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则按新的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2.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设计同类项目业绩(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或铁路红线内光缆敷设),且业绩累计不含税金额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提供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施工同类项目业绩(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或铁路红线内光缆敷设),且业绩累计不含税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为同一份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同类项目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情况进行计取,职责分工为设计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上述要求的设计同类项目业绩,职责分工为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上述要求的施工同类项目业绩)
2.5 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对应人员)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相应的设计团队:
①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
②设计人员:至少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相应的施工团队: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和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施工现场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施工人员: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30名施工人员。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复用。除施工人员外,其余人员提供人员配置清单、身份证正反面、有效的相关证书、****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无社保证明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任命文件扫描件);施工人员提供配置承诺书。
2.6 车辆及仪器仪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两套车辆及仪器仪表。一套车辆及仪器仪表须包含:两辆轻型及以上货车(以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为准),激光测距仪、GPS定位仪、光纤熔接机、光时域反射仪、光源、光功率计各1台。(未满足以上配置的不予计列)
提供车辆及仪器仪表配置清单、所有设备外观照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均以投标人名义);车辆还须提供有效的行驶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提供)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且联合体牵头人的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8 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适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10 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适用)
2.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适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适用)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17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技术顾问联系电话****-3)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建议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使用联通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若因未使用联通手机号码造成招投标过程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标阶段: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关信息后,选择要参加的标段并保存;然后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购标”,选中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选择【沃支付】跳转到沃支付进行支付(企业/个人沃支付)。
注:若首次使用沃支付,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支付中断的,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财务管理→费用支付”,找到本项目并继续支付。
请投标人务必确保“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中本项目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填写正确(请填写稳定的、常用的手机号码及邮箱),项目期间请本项目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时刻关注联系邮箱(以防本项目相关通知邮件查收不及时)。
(3)支付成功后可通过如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并在“浏览招标文件”处导出,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4.1.3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整个购标支付,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2)投标人针对供应商注册、联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办理及绑定、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电话****-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沃支付官网:https://epay.10010.com/wop/index)。
(3)企业信息修改:已为在册供应商的,须检查公司信息(如公司名称等)是否发生变更,并在参与项目投标前完成企业信息修改。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9时30分。
提醒: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周六、日或节假日可能会进行系统优化升级,请各投标人注意把控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
②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的电子开标室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1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7.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邮 编:210003
项目负责人:刘甫雄、杨伟、邓蕾、殷亚茜、费星、仇千龙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异议联系人:刘甫雄
异议联系电话:****(****)
异议方式: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提交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附件: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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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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