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葛店经开区公共停车泊位(一期)20年经营权
全部类型湖北鄂州2025年05月26日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方代码: | ****062522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鄂州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18874.63 |
挂牌期间(天): | 20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转让双方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账户,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根据转让方的指令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呈颂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多元评报字【2025】第DY024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5、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经营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经营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6、本项目转让标的实际数量如与评估数量有差异不影响本次经营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本次经营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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