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36台车辆报废处置项目资产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贵阳2025年05月27日
资产一 | |||||
资产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36台车辆报废处置项目 | ||||
交易编号 | **** | 资产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 ||
起 始 价 | 123231元 | 底价 | 123231元 | ||
保 证 金 | 12000元 | 加价幅度 | 500元的整倍数 | ||
评 估 价 | 123231元 | 评估有效期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10:00 | 优先受让权 | □ 有◆ 无 | ||
竞得人保证金抵退方式 | □ 抵扣◆ 退还 | ||||
联合竞买 | □ 允许◆不允许 | ||||
资产其他信息 | 经核准进行报废处置的36台车辆,有货车、面包车、自卸汽车、路面养护车、清洗车、吸污车、沥青洒布车等,经评估价值为123231元。 | ||||
资产图片 | IMG_1418.HEIC.JPG.JPG IMG_****_121317_[****@ddee524.jpg IMG_1419.HEIC.JPG.JPG | ||||
我要参与查看竞价情况 |
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贵阳市信用联合奖惩云平台数据为准】。
2.意向竞买人登录点击登录查看-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85.190.33:82/TP****idder/memberLoginForZC)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报价。
3.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4.成交后,须提供相关资质的原件到出让人处审核,资质不符合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合同签订: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2.价款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成交价款。
3.资产运输、装卸:受让方需在支付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全部搬离,转让方不 提供装卸、搬离及运输协助。受让方在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文明原则,期间发生的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等损坏赔偿及产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4.按相关规定要求完成车辆报废注销,及所有报废手续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