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八师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镇区部分一期工程材料采购六标(消防水鹤、地下消火栓)
全部类型新疆石河子2025年05月27日
兵团第八师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镇区****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石河子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兵团第八师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镇区****
4、最高限价(元):695800.00元
5、采购需求:本工程规模为小型,建设内容:①第八师133团红光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3950米及其配套设施;②第八师133团桃花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5150米及其配套设施; ③第八师134团沙门子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1545米及其配套设施;④第八师133团下野地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3885米及其配套设施;⑤第八师142团新安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12440米及其配套设施; ⑥第八师147团十户滩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1410米及其配套设施;⑦第八师148团西营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16790米及其配套设施;⑧第八师149团东阜城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1700米及其配套设施;⑨第八师150团西古城镇镇区:改造给水管道9450米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兵团第八师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镇区****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供货。(实际按甲方要求供货)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2) 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合法有效的授权);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4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被禁止投标的情形;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至****(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点击登录查看新疆石河子市****
方式:符合本项目采购条件并能提交以下有关资质证明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1)如供应商是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组织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授权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合法有效的授权)。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进行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石河子市****
开标时间:****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河子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签章齐全)递交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13031335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