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并在《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5、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上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2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之日即资产交接日。同时,停用“中化”字号,转让方负责在标的移交之前拆除加油站内有关中化石油的标志、标识、标牌。加油站资产的风险转移以资产交接日为界。无论加油站证照是否办理至受让方名下,资产交接以前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接以后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加油站资产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下简称HSE)责任转移以加油站资产交接日为界。资产交接以后所有HSE管理的权利和义务随同资产一并转移给受让方。资产交接后的HSE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责任等)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修复费用、停业损失、对任何第三人的赔偿等。 3、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核发的产权证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4、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5、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