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媒体服务项目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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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新媒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新媒体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新媒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新媒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年度或 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2025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 2025年 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人员的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被授权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供应商还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5月 29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06月 05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100 元。提供以下证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6月 09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第一开标室(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6月 09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第一开标室(天津市****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天津市****
联 系 人: 文雯、史丽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