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东泽首府电动车充电棚项目
全部类型辽宁鞍山2025年05月29日
增设东泽首府电动车充电棚项目
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增设东泽首府电动车充电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增设东泽首府电动车充电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5097.8元
最高限价:275097.8元
采购需求:增设电动车充电棚。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 ,每天上午08: 30至12: 30,下午12: 30至16: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鞍山市****
方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鞍山市****
五、开启
时间: ****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鞍山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并致电****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方式: 0412-571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鞍山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宁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