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元创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四处土地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绥化2025年05月31日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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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四处土地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08.12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1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为土地一年期承包经营权,具体起止日期,成交后与委托人另行签订承包协议确定。 3、发包方及承租方的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4、拍卖标的按委托人现场指认实物状况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实地查看、查验,对标面积、边界、四置、地势、种植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并认可,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5、承租方不得中途退租。 6、不得随意对土地进行改建或增添设施,如有意愿之前应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如果进行整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自行拆除的,委托方不给予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委托方所有。 7、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如擅自转租,委托方将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8、由于种植时节的约束及地块低洼,部份土地可能无法耕种,竞拍成功时交付全部土地租金,在耕种完成后根据不能耕种的土地数量退还未耕种部份土地的租金。 9、租赁期间如政府规划需要使用该土地的,不属于委托方违约,委托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如农作物在青苗阶段,委托方按青苗补偿给承租方,如农作物接近成熟阶段,委托方委托评估公司对农作物进行评估,按评估公司出具评估结果给予承租方补偿。合同终止时间为承租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使用土地之日。 10、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只负责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拍卖结束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直接办理标的交割事宜。如有异议,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