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城部分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鲤鱼井路、阳华路、长征路、冯乘路)一二标段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5年06月03日
江华县****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公告:2.7 其他:
(1)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2)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②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3) | 投标人在本项目串通投标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4) | 付款方式:预付款 10%,在开工后拨付进度款时按比例抵扣。进度款每个月计量一次,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支付进度款。工程最终造价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出具结算评审结论后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后一次性付清,逾期不能付清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付给乙方。 |
(5) | 每个投标人仅限选择本项目 2 个标段中的 1 个标段参与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对 2个标段均进行投标,其所有投标均按不合格投标处理,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上述要求,避免因违规投标导致投标无效。 |
现修改为:2.7 其他:
(1)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2)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②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3) | 投标人在本项目串通投标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4) | 付款方式:预付款 10%,在开工后拨付进度款时按比例抵扣。进度款每个月计量一次,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支付进度款。工程最终造价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出具结算评审结论后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后一次性付清,逾期不能付清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付给乙方。 |
(5) | 每个投标人仅限选择本项目 2 个标段中的 1 个标段参与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对 2个标段均进行投标,其所有投标均按不合格投标处理,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上述要求,避免因违规投标导致投标无效。 |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6月 23日 09时 00分;现修改为:2025年 06月 25日 09时 00分。
3、开标时间:2025年 06月 23日 09时 00分;现修改为:2025年 06月 25日 09时 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延期开标:**** 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住建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
联 系 人: 唐平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