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隆回县国土公告[2025]18号)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5年06月09日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99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隆回县****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8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1000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2999.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136.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5 | |||
起始价: | 5136.65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请报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竞买人对所竞买标的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有意竞买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Edge、Chrome、FireFox主流浏览器登陆湖南省(邵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县自然资源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已签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20%),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11、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和地上建筑物处置价款,不包含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手续的其他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办理权证过户的相关税、费以及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税费。 12、本次拍卖出让地上建筑物按实物现状处置,无需开工建设。房地产成交后,竞得人自行对地上建筑物及周围现状开展质量和消防等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如地上建筑物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达不到规定的条件或标准,由竞得人自行整改到位,整改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在确保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投入使用。竞得人今后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改、扩建时必须严格按照《隆回县自然资源局老城片区05-41地块(原工商街社会停车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隆自然资条[2025]08号》及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13、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14、移交前的水、电费均由隆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缴纳,移交后的水、电、气的立户开通、增容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15、本次竞价地上建筑物按惯例依其现状(包括明暗瑕疵)进行拍卖转让,竞价所提供的地上建筑物图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地上建筑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间应充分了解、察看、查询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明暗瑕疵、面积数量、四至界址情况、规划情况、用地条件、产权情况、房屋租赁情况、地质自然概貌、地下埋藏物、高空架线、资产现状等情况。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竞得人自己承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了解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情况,认可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现状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明暗瑕疵以及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责任。同时对竞得人所竞得的地上建筑物不退、不换、不修、不补,建筑物作价款也不予退还,无论何种情况下竞得人不得提出异议并自愿放弃相关主张权利。 16、本次出让和地上建筑处置价格是按照规划要求最有效利用的原则确定,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包括明暗瑕疵)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捆绑出让和处置,出让红线范围内现有建筑物已计算价格,此次地上建筑物资产拍卖不增值。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出让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按湘(2025)隆回县不动产权第****号]内建筑面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7、交地工作和红线范围内的权属纠纷及周边群众矛盾调处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红线范围外的权属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按现状)移交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交付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和资产处置价款后6个月内,交付时土地竞得人须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交付土地和资产移交确认书》。经双方签字后5个工作日交县自然资源局。如因延期移交带来的有关法律责任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承担。 18、出让价款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管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桃洪西路141号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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