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曹县区域所属项目“消火栓”询价采购
全部类型山东菏泽2025年06月09日
产品质量及制作方法应符合GB 4452-2011《室外消火栓》、07MS101-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P8的相关标准要求,连接方式为法兰连接,栓体为铸铁HT200,内壁防腐处理;阀杆为低碳钢,表面应镀铬或采用性能不低于镀铬的其他表面处理方法。消火栓高度1.5m,DN100出水口距地面高度≥45CM,公称压力为1.6MPa。需要配套的弯管底座,消防扳手,需提供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CCCF),如有最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卖方需免费提供产品及原材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结构、外观质量、标志检查、连接尺寸、开启高度、排放余水装置、阀杆材料及表面处理、接口型式、水压强度、密封性能、启闭灵活、螺纹应无缺牙,表面应光洁等。颜色(全黑色或外黑内黄)、尺寸、外观、灰分(≤1%)、屈服强度、抗拉伸强度、拉伸强度、弹性模量、维卡软化点等。
1.质量验收方式:随机抽取送货产品进行质量抽检送货时,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买方随机抽取产品进行试验;若材料检测不合格,买方办理退货,相关费用(运费、抽检试验费等)由买方全部承担。
2.数量验收方式:以检尺点数等方式进行数量验收,询价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1. 按月结算(当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送货到场抽检符合检验要求,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发票挂账后,2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50%,年底付至结算额的70%,次年年底付至结算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付清全款。
2.买方以“支票/承兑汇票/供应链”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
1.报价包含内容: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前的安全保护措施、过路过桥费、装车、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2.质保期:自实际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伍年。质保期内因卖方供应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3.卖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注明税率,且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实际相符。
4.报价有效期为****至****下午17:00。
5.送货地址:菏泽市曹县所属工程。
6.联系电话:****。
7.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视同无效投标。
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