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第二自来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项目-长坪路、川石开发区及西环路改扩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5年06月11日
绥宁县城第二自来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项目
-长坪路、川石开发区****
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1. 项目概况
绥宁县****
2. 资格要求
2.1 |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招标代理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
2.2 | 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附件1)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
2.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
2.4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
2.5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
2.6 | 招标代理机构摇号选取,必须由本公司缴纳(近6个月)社保的工作人员参加摇号选取。 |
2.7 | 项目负责人证明(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查询截图为准)、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
2.8 | 为确保服务质量,参选的代理机构需在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备案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2.9 | 竞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3. 服务内容
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入窗申报、项目挂网、项目澄清、组织项目开标、办理中标通知书等与项目招标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为5.5万元。
5. 报名事项
有意参选者请于****12:00分前在绥宁县住建局505办公室报名参与选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不得再参加选取。
6. 选取地点、时间及要求
本次选取活动定于****14:30分在绥宁县发改局二楼会议室正式选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现场参与者,视为放弃参加选取资格。
联系人: 洪宇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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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致:
(选取人名称,填空项)
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选取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有效和无保留的。
如果中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有关法规以及竞选文件中所述内容开展招标代理活动,主动接受各方以及社会监督,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未按竞选文件内容向选取人提供服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竞选单位名称,填空项)
(填空项)年(填空项)月(填空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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