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园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6月11日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内容:涵盖社区****
服务范围:点击登录查看辖区****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止。
项目概算: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需求
定期督导:项目周期内,每月安排不少于 2 次集中督导(全年对每社区进行不少于2次专业督导)每次督导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由专业督导团队深入社区,针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指导,帮助社区工作者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质案例类型与数量。
形成案例:配合社区在全年形成至少 10 个高质量社会工作服务案例(每社区不少于1个),涵盖但不限于:助老服务类、社区治理类、矛盾调解类等。
集中培训:全年对社区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集中培训,不少于7次。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 “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未满的除外);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机构,不得参与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 年 6 月 12 日 08:00 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17:00
(二)报名方式
响应期内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邮寄到点击登录查看办事处居民科,具体材料需求如下:
1.项目申报书(加盖机构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明细、质量承诺、维护责任等事项;
5.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
6.企业基本情况、过往业绩等其他印证资料。
(三)比选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办事处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参与机构提供的活动方案等印证材料,将进行综合审查比选,如在各单位中选出意向单位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服务楼一层点击登录查看办事处居民科(113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