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角禄康公园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5年06月12日
宗角禄康公园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宗角禄康公园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宗角禄康公园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 宗角禄康公园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相关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售后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全部安装工作;质保期: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00时00分 至 ****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11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 11时4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1)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告。)(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zang.gov.cn)注册账户进行报名,同时需要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证书线下办理资料)。 5.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无需携带任何纸质资料抵达开标现场参与现场开标会,需在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 6.根据《拉萨市**** 7.合同履行地点:拉萨市。 |